東南亞碩士學位學程學碩一貫申請
項目 |
東南亞碩士學位學程 |
錄取名額 |
3 |
申請時程 |
收件日期:108.5.13~108.5.23 初試日期:108.5.24~108.5.31 (書面審查) 書面審查結果公佈:108.6.6(公告於各所網頁並電話連絡) |
申請資格 |
本校大學部(含日間部及進修部)四年制學生修業滿五學期,二年制學生修業滿一學期,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該班排名前50%者,得申請參加本學位學程預備研究生甄選。 |
繳交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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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 |
備妥甄選應繳交審查資料,於規定時程內之上班時間,送交各研究所辦公室。 |
甄選流程 |
由本學位學程「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委員會」擔任預研生之資格審查委員,經審查核可後,將錄取名單送至教務處,並經行政程序核定後公佈。 |
甄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|
1.歷年學業成績50% 2.讀書計畫40% 3.其他有利審查之書面資料10% |
公布錄取名單 |
108年6月21日(公布於東南亞碩士學位學程網頁) |
其他注意事項 |
1.甄選通過之預研生,可於108學年度選者修習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系所開設碩士班課程。 2.研究所學分之修課學分數併在大學部之27學分數計算。 3.甄選通過之預研生,必須於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碩士班(指取得預研生資格之研究所)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,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 4.其它規範請詳閱「文藻外語大學大學部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一貫學程辦法」。 5.以上辦法內容若有更動,將公告於各所網頁,不再另行通知。 ※東南亞碩士學碩相關辦法請見:碩士相關法規 |